週四 2 七月 2009
看護中心與居家看護說明
Posted by admin under 人力資源快報
居家照顧、居家陪伴、醫院看護、看護中心與居家看護說明
看護照顧主要為照顧年老或行動不便者,根據全民健康保險局資料顯示,照顧老年人罹患疾病一般在醫療院所住院看護治療,平均住院天數僅 5-12 天,最多延至 15 天,即被『醫師准許』返家繼續療養,看護行動不便老年人返家後,不僅造成家庭看護人力負擔,照顧者也同樣缺乏照護經驗,於照顧過程中倍感挫折及壓力。所以對於罹有慢性疾病長輩而言看護,即需一個專業的照護人員,現代年輕人由於大部分均需上班工作,因此對於年老銀髮族行動不便者,需要專人照顧時均需藉由看護專業人員來協助與照顧。
No Responses to “ 看護中心與居家看護說明 ”